【签证信息】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馆--中国签证F类M类办理须知
巴基斯坦外交、公务护照持有者赴中国大陆停留30天内,赴中国香港停留14天内免办签证;巴基斯坦外交护照持有者赴中国澳门停留14天内免办签证。
请根据您的赴华主要事由,选择申请相应种类的签证:
签证种类
申请人范围
C: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D: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F: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G: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J1: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J2: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L:赴中国旅游人员
M: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Q1: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R: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S1: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X1: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X2: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Z: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在线填写并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1份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凭证,1张近期、正面、彩色(白色背景)、免冠、护照照片。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者):如您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您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F字签证(新)
(一)原则上应提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打印件或扫描件)。《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应通过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办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提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但仍须提交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1.巴政府部门和官方机构任职人员(其因私护照上加注有“Government Officer”或“Government Employee”字样),能够提交其所在单位出具且经巴外交部认证的NOC to Travel Abroad;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3次以上赴华记录者,能够出示其盖有中国边防出入境章的护照资料页并提交复印件。
(二)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三)被邀请人所属机构或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四)银行账单(近六个月内)。
(五)五年内未曾赴中国者,应提交无犯罪证明(须经巴外交部认证)及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M字签证(新)
(一)原则上应提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打印件或扫描件)。《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应通过中国境内的邀请方办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提交《邀请核实单》或《邀请函》(TE)(但仍须提交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1.巴政府部门和官方机构任职人员(其因私护照上加注有“Government Officer”或“Government Employee”字样),能够提交其所在单位出具且经巴外交部认证的NOC to Travel Abroad;
2.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3次以上赴华记录者,能够出示其盖有中国边防出入境章的护照资料页并提交复印件。
(二)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三)被邀请人所属机构或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四)被邀请人纳税证明(近三年内)及所属机构或公司证照(复印件)。
(五)银行账单(近六个月内)。
(六)五年内未曾赴中国者,应提交无犯罪证明(须经巴外交部认证)及往返机票和酒店订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官网